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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民生底線,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我縣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確保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好勢頭。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淮濱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
一、政策依據
信陽市人民政府《信陽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信政辦〔2022〕39號)。
二、措施的主要內容
1.穩定土地供應節奏。進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要求。加大對房地產用地的調控力度,依據商品住宅和非住宅去化周期,合理確定新增用地供應量,確保供需平衡。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小于18個月時,非住宅去化周期小于48個月時,適度增加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供應量;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大于18個月時,非住宅去化周期大于48個月時,適度減少商品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供應量。對已納入儲備的經營性用地,根據土地市場的需求適時調整土地供應,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求,同時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房地產開發用地的盤活力度。
2.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對于新建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幼兒園、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社區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設施無償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的,不計入項目容積率計算范圍,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3.實施購房契稅補貼。本措施施行前,在縣中心城區內購買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但未繳納契稅,本措施施行后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20%補貼。本措施施行后,在縣中心城區內購買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并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50%補貼;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如門面房、公寓、寫字樓等),并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20%補貼。以上契稅補貼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繳納契稅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前,由縣財政局另行出臺購房契稅補貼發放辦法(或細則),補貼資金由縣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