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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淮濱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 | |
索 引 號 : 123-0201-2022-00010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 成文時間 : 2022-08-09 |
發布日期: 2022-08-09 | 信息來源 : 政府辦公室 |
淮政文〔2022〕61號
淮濱縣人民政府
關于推進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
實 施 意 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淮濱縣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滿足人民群眾對安置房屋的多樣化需求,拓寬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渠道,妥善解決征拆安置遺留問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根據《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中心城區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信政文〔2022〕20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個確保”和市委、市政府“1335”工作布局,深入推進我縣“1455”實施路徑,加快征收安置速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制度,推進以市場為主提供安置房源的建設模式改革,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環境和住房條件,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房票概念及實施范圍
(一)房票。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給被征收人重新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樣式統一制定。
(二)房票安置。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按照產權調換政策,將被征收人的補償安置權益貨幣量化,以房票形式核發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用房票自行購買政府商定商品房、政府組織建設的安置房的房屋安置行為。房票安置制度實施后,新拆遷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三)票面金額和期限。房票票面金額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的總金額,具體包括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征收辦法規定的產權調換貨幣量化、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單項金額明細一并載于房票)。房票持有使用期限為自征收人開具房票之日起至被征收人購房之日(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止。最長持有使用期限不超過18個月。
(四)實施范圍?;礊I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征收集體土地涉及房屋補償參照執行。
(五)實施主體?;礊I縣人民政府為房票安置實施主體,負責房票安置的組織實施工作,并負責制定房票安置的具體實施細則??h房產、住建、發改、財政、稅務、自然資源、司法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縣房產服務中心牽頭,保障房票安置工作依法順利推進。
三、房票安置獎勵政策
(六)房票安置的貨幣獎勵。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所得補償按照我縣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征收辦法計算后,給予其5%的獎勵。
(七)房票安置的購房獎勵。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購買政府商定商品房和政府建設的安置房,享受政府商定價格優惠。
四、房票使用規則
(八)實名持有。房票實行實名制,對象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不得買賣、抵押、質押、非法套現,非直系血親、非配偶間不得贈與使用。
(九)限期使用。房票是被征收人購買各類安置房屋的資金結算憑證,被征收人應在房票有效期內購房支付,逾期將視同自行放棄房票安置(產權調換),征收人按照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實行貨幣補償。
(十)結余變現。被征收人用房票購買商品房,購房款(配套的儲藏室、車庫等價款可以計入)不得低于房票票面金額85%。對使用房票購房后多余部分,被征收人可以在房票到期后向征收部門申請領取貨幣。
(十一)流轉。被征收人可以使用房票購買政府商定商品房、政府組織建設的安置房。
(十二)嚴禁套現。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嚴禁與被征收人合謀對房票進行套現,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房票安置房源籌集
(十三)政府商定商品房??h房產服務中心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票安置的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提出申請,明確接受房票安置的具體房源(須是現房或主體完工的預售商品房,且從進入“房源超市”之日起6個月內具備交房條件)、價格優惠幅度,簽訂房票購房協議,建立“房源超市”,定期公布房源信息,確保公正、公平、公開。
(十四)政府組織建設的安置房。該類安置房源(須具備辦理不動產登記各項條件)納入“房源超市”,公開房源位置、戶型、面積、價格等信息。
六、房票結算
(十五)房票核發結算系統??h房產服務中心參照商業銀行票據結算系統,建設管理縣級房票核發結算系統平臺;充分利用縣級房票核發結算系統,落實本縣房票核發工作。房票結算由縣財政部門牽頭管理,積極做好本縣核發房票資金保障。
(十六)購房使用和資金結算。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購買政府商定商品房,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及時將購買情況報出票征收部門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房票、已生效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等,通過縣級房票核發結算系統平臺結算,購房款應當撥付至該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資金監管賬戶。結算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并完成備案之日起2個月內撥付房票金額的60%;完成房屋初始登記1個月內再撥付30%;余款于房屋交付被征收人后3個月內撥付。
七、優惠政策
(十七)稅收優惠政策。被征收人購買本意見所列各類安置房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稅〔2021〕29號)、《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減免。
(十八)金融配套政策。對使用房票票面金額購房不足部分,被征收人可以申請商業銀行貸款。被征收人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并符合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條件的,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購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手續;被征收人的配偶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可作為共同還款人,使用公積金提前還貸或逾期還貸。
(十九)義務教育保障政策。被征收人以房票安置方式購買商品住房后,憑不動產證書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并可按照縣教育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入學等手續;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或者房票安置協議簽訂后,被征收人子女可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原被征收拆遷住宅片區所在學區的入學資格。
八、制度保障
(二十)房票安置房銷售合同實行網簽備案,納入商品房網上銷售監管平臺管理。
(二十一)縣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和具體實施部門要嚴格執行征收安置相關政策,對弄虛作假、套取安置補償資金,或者擅自突破政策標準,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十二)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對存在弄虛作假、提供不實信息等行為的,由縣主管部門計入企業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止(2022年8月1日-2024年1月31日內核發的房票,在票載有效期內有效)。
淮濱縣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