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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濱縣城關在民國及以前的時代稱為烏龍集,不少老居民都說烏龍集是清朝光州的分州,分州衙門就設在烏龍集東頭的老十字街。
烏龍集設沒設過光州分州呢?查《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只說有縣佐駐之,并未見有設光州分州的記載??磥頌觚埣]有設過光州的分州,倒是清朝乾隆年間,光州的州判署建在了烏龍集,居民所傳的分州衙門就是這座州判衙門。清乾隆《光州志·形勝志》載:“自雍正二年升直隸州以來,繼于商之牛食坂及固始之往流集添設巡檢。又移襄營守備駐扎于商之城,守汛移州治判官彈壓于息之烏龍集。”
清雍正二年即1724年,為加強對光州的統治,清政府在商城的牛食坂,固始的往流集添設了巡檢司,把作戰部隊即襄營移駐于商城,把地方治安部隊即守汛移駐到息縣的烏龍集也就是現在的淮濱城關。守汛兵營就建在原老公安局東南角,老城關衛生院后面的一個四面是大水塘的孤臺地上,只有一條路向南通向太平街,這個地方新中國成立后曾做過國營浴池,被城關居民稱為老洗澡塘子。據志書記載,駐烏龍集守汛兵營的馬步兵丁共32人。
到了乾隆二十一年,也就是1756年,清政府索興把州判署遷建在烏龍集。其地點就是城關建設街和今南大街東段交匯處的東北角,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為百貨商店,也就是過去所說的老十字街百貨商店。乾隆《光州志·公署志》載:“州判署舊在州治儀門內西偏,乾隆二十一年移駐烏龍集 (在息縣東一百六十里)即以州治舊署變價移建,于二十二年報竣。其制:大堂五楹,堂前卷棚三楹,東西皂隸房各一間,前儀門三楹,又前大門三楹,東西廂房各二楹迤東書房三楹,廚房二間。周圍垣高五尺,三十一年圯于雨,州判胡昌旸詳請借幣補修。
二十二年,州判戈云巖經修報竣,三十四年春雨,三堂及東西廂房復圯,知州高兆煌及四屬捐資重修仍復舊制”。從上述建制的規模來看,烏龍集所建的光州州判署大小共34間房屋,約有1000平方米左右,按3比1地積計算,州判署占地約3000平方米左右。息縣縣佐衙署今不知建于烏龍集何處,光州州判署則是烏龍集舊時保留比較完整,規模相對較大的封建官府衙署,這處清代的建筑可惜于民國年間被土匪放火燒毀。
至于光州州判的權限,官秩,乾隆《光州志·秩宮志》載:“上州同知秩正六品,判官正七品,中州同知秩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并兼捕盜之事……凡里不及三十而無屬縣,同知,判官俱裁,有屬縣裁同知,其屬吏目一人,從九品。光州同知裁于明初,其判官,吏目則由明以至于今,照舊制。
乾隆二十一年,以息縣東界安徽穎、阜、幅延二百里,咨官彈壓,撫軍圖爾炳阿奏請將判官移駐息縣烏龍集,分息之東六里村保隸焉。凡窩賭、窩娼、私宰、私殺、斗毆、盜竊之事,皆責成管理。而督州及四屬捕務猶如故。蓋一轉移間,官不必另設,而于地方治理大有裨益矣。”在官秩上清沿明制,光州是雍正三年就升為了直隸州,當然是上州,光州判官應該是正七品。州判署移駐烏龍集之后,除仍然管轄全州各縣的治安捕務以外,息縣東以烏龍集為中心的六個里直接歸州判署管轄。所以這就是當地百姓把州判衙門叫作分州的原因。
這六個里應該是:薄溪里轄烏龍集;回淳里轄臺子頭;仁和里轄欄桿集、馬關集;澗頭里轄固城集,鳳儀集;白里轄淮南集(今谷堆涂營一帶)。這個州判衙署作為清代光州最高司法和治安管理機構,從 1756年移建烏龍 集 到1911年 清帝退位,它在淮濱城關足足存在 了 155年,直到中華民國成立才退出歷史舞臺。
(作者簡介:尤新峰 淮濱縣文廣新局退休干部,淮河博物館顧問)